2019-03-18 15:15:55 来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团委出具的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所服务乡镇及组织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劳动保障协管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复转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将通过“阜康之窗”()网站统一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4月9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有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并通过“阜康之窗”()统一发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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