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17:28:34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机试二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60%、机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街政府用工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河长办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执法辅助岗位:按照6万元/人/年的标准定额包干;
绩效考核奖励按照街道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标题:海龙街关于公开招聘河长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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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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