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 15:36:27 来源: 南明区人民政府
三、录用程序
1.测试。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计算机和劳动保障基础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2.面试。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确定的初步录用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3.体检。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4、试用期。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待遇
工资2016元/月,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联 系 人:韩静睿
咨询电话:
原标题:南明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19年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