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16:11:35 来源: 雷山县人民政府
(四)面试方式
1.采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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