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5 11:00:40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滨江街党政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参照社区居委会副职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滨江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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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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