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1 11:07:46 来源: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
《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工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4.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加分因素
1.少数民族加1分。
2.在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加2分(以县级总工会出具证明为准)。
每个考生最高加2分。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黔西南州人社局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签字确认;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由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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