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5 17:59:47 来源: 关岭县人民政府网
六、岗位管理
村级民生监督员由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直接领导、管理和组织开展工作。民生监督组对村级民生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一)对村级民生监督员的考核分为每月常规工作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可综合被考核人理想信念、掌握和执行民生监督政策情况、参与监督工作情况、提供问题线索情况、日常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进行,90-100分为优秀等次,60-89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月考核不合格的,由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奖励性补贴按400元发放;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月考核合格的,工作奖励性补贴按600元发放。月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奖励性补贴按800元发放。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聘任。
(三)村级民生监督员有违反工作纪律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改正;经教育无效的,或者工作重复出现错误的,由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会议讨论报县纪委县监委批准后予以解聘;对于有重大违纪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选聘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村级民生监督员因各种原因空缺的,由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参照本公告实施方式及时补充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选聘工作实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核实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要重视此次公开选聘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出现把不属于选聘对象人员纳入范围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关索街道,龙潭街道,顶云街道,花江镇0851-,永宁镇,坡贡镇,岗乌镇,断桥镇,上关镇, 新铺镇,沙营镇,普利乡
原标题: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聘村(居、社区)民生监督员的公告
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岭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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