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3 18:38:06 来源: 吉安人事考试网
(六)公示
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内若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程序参照聘用程序。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现行在岗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为2年,聘期内被聘用人员自行辞职的,依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3.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三、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发现问题请拨打:(庐陵新区监察室)、(庐陵新区党群工作部)、(庐陵新区社会事业局)
四、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庐陵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表: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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