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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省海珠区官洲街道招聘政府雇员1人公告(2)

2019-01-21 15:55:23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星期 二)—2019年1月28日(星期 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海珠区官洲街道党政办(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202室,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官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考试。

(二)考 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笔试总分100分。

2.面试: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

(三)体 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官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莹,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2019年官洲街道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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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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