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15:47:08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政务和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待遇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法
(一) 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 16日至1月 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止。
(二)报名地点:滨江街道禁毒办张小姐(广州市海珠区天园路花园街1号“滨江平安驿站”,电话: )。
(三)报名方式:填写滨江街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1)后交到滨江街道禁毒办。
(四)资格审查、面试: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再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报名人员应提交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五)体检。确认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政治审查。由滨江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原标题: 海珠区滨江街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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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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