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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15人公告(4)

2019-01-14 09:46:12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或不配合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待遇

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工作待遇依据《关于完善住房保障审核人员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8〕29号)文件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有体检、带薪年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等福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与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天津市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办法》(津民发〔2018〕27号)进行统一管理。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红桥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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