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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15人公告(3)

2019-01-14 09:46:12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六、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科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收入(财产)审核工作实务及时事政治(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至2月22日24:00。

笔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2019年3月5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名登记表2张、优先录用证明材料(其中中共党员需要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并加盖红章,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的工作经验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就失业证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之一),考生还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8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面试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比例不能达到1:3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未及格者不予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24:00。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进行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七、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3月20日在报名网站查询报考人员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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