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14:33:57 来源: 安乡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初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涉嫌戒毒、强制戒毒人员;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录聘
政审合格后,与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到安乡县各乡镇社会工作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安乡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安乡县民政局全程负责纪律监督和业务指导。
2.未尽事宜由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3.联系人:赵 峻 李罗中
原标题:2019年安乡县乡镇社工站招聘24人公告
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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