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14:49:32 来源: 上海长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作答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入座。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上相应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
(三)考生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试卷指定位置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九、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
答: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及时联系报名单位。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一、合格考生的通知方式?
答:笔试成绩网上自行查询,面试合格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未合格考生不再通知。
十二、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有面试资格。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十三、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骗取报考资格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