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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永宁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8-08-20 14:24:13 来源: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永宁县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相继发布了《永宁县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和《永宁县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公告》,确定8月21日进行面试。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县社区招考工作办公室又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民政等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万继宏加分的公示。该考生自2015年6月进入社区工作,已满三年应加1.5分;2017年2月荣获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优秀志愿者称号,应加1分;2018年2月荣获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优秀志愿者称号,应加1分。第一次公示实际加分2.5分,现予以更正,应加分为3.5分。该考生笔试成绩为54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更正为57.5分,应进入面试范围。

二、关于对张筱敏减分的公示。该考生在社区工作已满4年,应加分2分;第一次公示实际加分3分(该考生在2013年荣获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的奖励不在本次加分范围内),现予以更正。该考生笔试成绩为57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应为59分。

三、关于马海娟加分的公示。该考生2016年10月8日取得社会工作初级证书,应加分3分;少数民族加1分。第一次公示实际加分1分,现予以更正,应加分为4分。该考生笔试成绩为63分(不含加分项),笔试总成绩应为67分。

四、关于取消张晶晶等9人面试资格的公示。截止2018年8月19日12:00,报考望远镇考生王新利(准考证号640121446)、李倩(准考证号640121439)、黄文艳(准考证号640121441)、张洁(准考证号640121429)、周岩(准考证号640121527),报考团结西路街道办考生张晶晶(准考证号640121208)、马楠(准考证号640121337),报考闽宁镇考生杨秀娟(准考证号640121603),报考玉泉营考生张林(准考证号640121342),未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特此取消面试资格。

五、关于面试考场地点变更的说明。现面试考场改为永宁县第二中学(永宁县回民高级中学)3号楼,具体地址为:宁和广场东侧、永福花园小区对面,原定考试时间不变,请考生于2018年8月21日早晨7:30之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请务必知晓。

原标题:永宁县2018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永宁县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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