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13:34:27 来源: 竹溪新闻网
4、公示。对拟录用对象,在竹溪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录用的,县总工会根据招录综合成绩,由拟聘用人员按成绩排名顺序先后依次自主选择本次提供的招录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履行服务期聘用合同,每年进行工作考核,作为续聘依据。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聘用。被聘用的协理员劳动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年度考核称职的,可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续签劳动合同。
6、协理员工资及待遇。根据从事协理员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细化工资标准,设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协理员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按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总工会党组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可向县总工会党组反映,举报电话:。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竹溪政务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竹溪县总工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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