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13:34:27 来源: 竹溪新闻网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职数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3、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竹溪政务网发布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1、考察。面试后,依据综合成绩得分,按照招聘岗位职数,从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顺延递补。考察完毕后,结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由县总工会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综合考生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顺延递补人选。
3、确定拟录用对象。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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