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09:04:42 来源: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的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与管理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报酬,比照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报酬评定、劳动合同续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新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
中 共 新 泰 市 委 组 织 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泰 市 民 政 局
2018年12月18日
来源: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