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09:04:42 来源: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处分期内的。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全市共招聘52人,统一招聘后,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二)岗位职责: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服从、接受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 9:00-1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1:00-12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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