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11:15:39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三、 工作职责
根据本地区吸毒人员的数量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统一制定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之规定。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依照有关法律和程序规定,专门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禁毒宣传、社会帮教、救助服务等工作,积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远离毒品、融入社会。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政务和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待遇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法
(一) 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止。
(二)报名地点:滨江街道禁毒办张小姐(广州市海珠区天园路花园街1号“滨江平安驿站”,电话:)。
(三)报名方式:填写滨江街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1)后交到滨江街道禁毒办。
(四)资格审查、面试: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再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报名人员应提交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确认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政治审查。由滨江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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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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