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5 09:45:38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
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录取资格
1、笔试:在鱼珠街道办事处会议室进行,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
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理论知识和统计业务
知识等。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考试人员中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总成绩=笔试(按照笔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面试(按照实际分数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
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黄埔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
原标题:鱼珠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统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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