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14:52:11 来源: 天元区人民政府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派用人选,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株洲红海官网、“株洲红海”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选履行聘用手续。
(一)所聘用人员直接与天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人均薪酬约6万/年(含社保),以与天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八、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
咨询电话: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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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经理(微信同号)
原标题:2018年株洲市天元区乡镇(街道)社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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