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广东越秀区珠光街招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等人员3人公告(2)

2018-11-20 16:19:52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单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五险一金”。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联系人:江南。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原标题:越秀区珠光街2018年公开招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精神健康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