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3 11:28:18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被录取。
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体检: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
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原标题:凤阳街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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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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