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10:22:52 来源: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政审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政审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由金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三、录用和待遇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拟招聘人员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3、试用期3个月,工资2500元/月(实领)。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转正后工资2800元/月以及每个月300元以上绩效(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
4、有充足的个人职业提升空间。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的人员。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8年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党工委招聘党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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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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