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16:27:19 来源: 重庆忠县人民政府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民政局公示栏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八、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的职责、管理、待遇
(一)职责
从事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业务受理、家庭信息核查比对、入户调查、信访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以及特困供养机构管理等工作。
(二)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民政局和所在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日常工作管理实行由劳务派遣公司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三)待遇
按照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补贴标准确定,2400元/人·月,在岗工作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九、本简章由忠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民政局】忠县民政局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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