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2人公告(2)

2018-10-26 11:22:09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至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4.报名地点:洪桥街道办事处(小北路小石街3号808室)

(二)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考试形式主要由笔试、面试组成。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占综合成绩60%。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3.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环保知识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4.体检政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三)录用及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信息将在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洪桥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咨询电话:;联系人:杨小姐。

原标题:洪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洪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15)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