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4 11:05:46 来源: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目前《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若某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可以从另一岗位未选岗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派遣人员到乡镇(街道)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由派遣单位招回并重新派遣。
派遣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并按规定购买“五险”。
本简章由石柱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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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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