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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4)

2018-10-23 15:09:06 来源: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适当降低比例或调减招聘人数。岗位若有调减将在面试前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文秘宣传岗、综合调研岗应聘人员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司勤岗(驾驶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受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招聘专业机构可视考试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组织实施方式。

弄虚作假、主动放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中心按照认知能力成绩由到低分及资格审查结果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面试,最多递补2次。

文秘宣传岗、综合调研岗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认知能力测试10%+无领导小组讨论30%+结构化面试60%。

司勤岗(驾驶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等额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应聘人员需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户口薄所辖派出所开具),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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