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4:24:16 来源: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由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企业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2018年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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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218.3.233.8:8181/pehome/penotes/detail/?id=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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