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16:20:46 来源: 临海人才网
(四)择岗
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择岗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择岗在前(中级先于初级)。若择岗后报考人员放弃录用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用工单位提出,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纳入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
(一)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用工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全市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临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原标题:2018年临海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附件下载>>>
临海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