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16:20:46 来源: 临海人才网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准考证》领取地点:临海市民政局5楼508室(临海市崇和路121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截止面试开始前1天,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排位在前(中级先于初级)。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若入围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择岗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排位在前(中级先于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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