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5:46:42 来源: 兴安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8广西兴安县选聘社区禁毒戒毒人员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广西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广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广西社区报考条件、广西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2018广西兴安县选聘社区禁毒戒毒人员20人公告| 官方微信 sqgzzks| 各省QQ群、微信 | 备考资料大全 | 每日一练
为了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康复体系,提高对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区禁毒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计划
选聘职位:禁毒社区戒赌毒工作人员。
选聘计划:禁毒中心办:3人(女)
兴安镇:8人
界首镇:1人
溶江镇:1人
高尚镇:1人
白石乡:1人(女)
漠川乡:1人(女)
崔家乡:1人
严关镇:1人(女)
华江乡:1人
湘漓镇:1人
二、选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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