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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招聘编外17人公告(4)

2018-09-21 15:41:51 来源: 河口区人民政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招聘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实行绩效工资,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工资4000元以上,并根据年度工作实绩考评结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和加薪。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招聘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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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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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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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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