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15:41:51 来源: 河口区人民政府
2、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9月25日8:30-9月30日17:00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结果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0日8:30-10月1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405房间领取准考证,签订《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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