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14:12:39 来源: 三江人才网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两年。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工作完成后原则上不再续聘,确因工作需要续聘的,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享受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宁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长宁县长宁镇慈竹路23号新社保大楼4楼423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8日,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慈竹路23号新社保大楼4楼412室)。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纪律监督
临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临聘的各环节,须接受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电话:(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派驻长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原标题: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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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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