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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公告(2)

2018-09-17 15:02:12 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

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

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报考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一)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二)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社会关系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拟招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咨询电话:。

原标题: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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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

2018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jz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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