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16:13:20 来源: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4、提供本人居住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公文写作等。
(三)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五)政审考察: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
(六)公示录用: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调整原黄埔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埔组通?2016?28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洲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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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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