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5:04:09 来源: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屯溪区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街道(镇)报区编办、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在社区继续工作不少于两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1(区委组织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屯溪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两委”正副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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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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