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5:04:09 来源: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考察对象所在街道(镇)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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