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1:26:42 来源: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考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重大课题立项原件和复印件、重大政策起草组人员名单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
(六)面试
以笔试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分数)按考调职位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州委政研室政务公开栏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按考调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要求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自然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改革办成立考察小组,按考察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按考调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州委政研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调动人员。考察不合格,对应职位考调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再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则终止考察程序。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十)公示和调动
对拟调动人员在州委政研室政务公开栏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委改革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州委政研室综合科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政研室正县级纪检监察员
原标题:中共黔西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考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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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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