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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招聘非在编人员5人公告(3)

2018-08-23 17:52:03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持上述学历报考人员最迟应于考核阶段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5、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5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8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编内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5、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6、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

原标题:2018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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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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