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17:52:03 来源: 海沧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考生持身份证参加。
2、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参考非在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及待遇:参照厦门市非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5”系指“35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8年8月24日,如:“35”系指1983年8月24日(含)以后出生。
3、表中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的专业分类执行。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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