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14:22:40 来源: 天津河东区委组织部微信号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区委组织部、各招聘街道及所属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递补
在公示前,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投诉和举报电话: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7日
来源链接:http://tj.offcn.com/html/2018/08/113378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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