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广东汕尾市城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30人公告(3)

2018-08-14 17:01:11 来源: 广东汕尾人才网

(三) 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汕尾市城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分配到各村(社区)工作,村(社区)所在的镇(街道)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区委组织部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各镇(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合同期间,每年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人社局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薪酬待遇。按每人每月3800元发放,节日补贴和“五险一金”按城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原标题:2018年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马莉娟)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