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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青河县司法局、社保局等单位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15人公告(4)

2018-08-13 20:27:20 来源: 青河县人民政府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档案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2018年司法局、社保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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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河县委办公室 青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河县新兴组织党工委 中共青河县委宣传部

青河县司法局 青河县史志办

青河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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