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20:27:20 来源: 青河县人民政府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已经聘用为青河县编制外紧缺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共青河县委办公室:党政综合楼七楼723室,马晓娟,,
青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综合楼六楼602室,甄卓,,
青河县新兴组织党工委:党政综合楼八楼807室,孙翔,,
中共青河县委宣传部:博物馆二楼宣传部办公室,王海超,,
青河县史志办:环保局二楼史志办办公室,胡非洲,,
青河县司法局:司法局一楼办公室,刘婷,,
青河县社保局:社保局二楼办公室,加赞,,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限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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