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22:00:04 来源: 中山翠亨新区
2、报名时间
收取邮寄材料和受理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所需材料
(1)《翠亨新区公开招聘雇员(职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资料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本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3)。
(4)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等。
(5)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资格证书、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原件备查)。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持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试卷委托第三方命制和阅卷。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日内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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