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14:36:35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四)社会保险。驻村脱贫攻坚助理员在工作地乡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学历层次 工资标准(元/月)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0.6%) 生育保险(0.5%) 缴纳五险金额(元/月) 到卡工资(元/月)
单位
负担(19%) 个人负担(8%) 单位负担(7%) 个人负担(2%) 单位
负担(0.6%) 个人
负担(0.4%) 单位
负担 个人负担
高中 2200 625.1 263.2 307.02 87.7 19.7 13.2 33.3 16.5 1001.6 364.1 1835.9
专科 2600 625.1 263.2 307.02 87.7 19.7 13.2 33.3 16.5 1001.6 364.1 2235.9
本科 3000 625.1 263.2 307.02 87.7 19.7 13.2 33.3 16.5 1001.6 364.1 2635.9
(五)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临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屏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屏山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考驻村专职脱贫攻坚助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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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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