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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璧山区公路管理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人公告(2)

2018-08-10 11:25:39 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成绩、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1800元/月,保险及差旅费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公路管理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王 君

联系电话:

原标题:璧山区公路管理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管理所

2018年8月6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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